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污水的基本分类污水处理小知识

更新时间:2022-04-28      点击次数:1459
  污水是指各种废弃物等污染物质进入水域,超出了水体的自净和纳污能力,从而导致水体及其底泥的物理、化学性质和生物群落组成发生不良变化,破坏了水中固有的生态系统和水体的功能,从而降低水体使用价值的现象。
 
  从污染成因划分
 
  可分为自然污染和人为污染。
 
  自然污染是指由于特殊的地质或自然条件,使一些化学元素大量富集,或天然植物腐烂中产生的某些有毒物质或生物病原体进入水体,从而污染了水质。
 
  人为污染则是指由于人类活动(包括生产性的和生活性的)引起地表水水体污染。
 
  从污染源划分
 
  可分为点污染源和面污染源。
 
  点污染是指污染物质从集中的地点(如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的排放口门)排入水体;它的特点是排污经常,其变化规律服从工业生产废水和城市生活污水的排放规律。
 
  面污染则是指污染物质来源于集水面积的地面上(或地下),如农田施用化肥和农药,灌排后常含有农药和化肥的成分,城市、矿山在雨季,雨水冲刷地面污物形成的地面径流等。
 
  从污染性质划分
 
  可分为物理性污染、化学性污染和生物性污染。
 
  物理性污染是指水的浑浊度、温度和水的颜色发生改变,水面的漂浮油膜、泡沫以及水中含有的放射性物质增加等;
 
  化学性污染包括有机化合物和无机化合物的污染,如水中溶解氧减少,溶解盐类增加,酸碱度发生变化或水中含有某种有毒化学物质等;
 
  生物性污染是指水体中进入了细菌和污水微生物等,主要来源于动物粪便和某些工业废水,尤其是医院污水。
 
  污水事实上,水体不只受到一种类型的污染,而是同时受到多种性质的污染,并且各种污染互相影响,不断地发生着分解、化合或生物沉淀作用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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